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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逾20万人住房困难 主要集中在3个老城区
来源:南方报业网—南方日报 作者:南方报业网—南方日报 日期:200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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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20日)通报了广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结果。调查发现广州共有77177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人数为20.8927万人。其中88.2%的家庭现住房以承租和借住为主,他们大多希望就近解决住房问题,首选大塘新社区。

  超八成住房难家庭集中3个老城区

本次调查采用自行申报和入户调查核实相结合的办法,从去年12月开始到今年3月结束,在广州市辖10区范围内对8万多户申报家庭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广州市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共有77177户,其中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数占82.21%,呈现出集中分布在老城区的特点。

其中,以住房保障方式统计,符合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44516户,占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数的58%,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有32661户,占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数的42%.

能承受购房单价:3500元/平方米以下

调查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现住区域的认同感、归属感非常高,就近居住的愿望非常迫切,希望能够在原居住区域购房或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在建的新社区中首选大塘新社区。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的主要原因是无房,其次是改善居住条件。在购房需求方面,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主要购房区域集中在海珠、越秀、荔湾、白云、天河等区,共有26747户,占有效比例的84.77%.

调查还发现,大多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单价承受能力集中在3500元/平方米以下,承受的最高总价集中在30万元以内,承受的最高首付款以9万元以下为主,承受最高月供楼款大多低于1100元/月。

在租房时,有41180户考虑海珠、荔湾、越秀和白云4区,占调查有效比例的90.6%.他们承受的最高租金集中在300元以下,有效比例为91.79%,其中以200元以下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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