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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镇成立镇财政资金集中支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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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日报 作者:东莞日报 日期:2008-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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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大朗镇召开的财政资金集中支付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从今年9月1日起,该镇将全面实施财政资金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规范镇财政收支行为,加强镇财政支出监管,提高镇财政收支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健全财政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
建立财政单一账户体系
据了解,实行财政资金集中支付就是要建立财政单一账户体系,按照统一账户、统一收支、统一管理的原则,取消各单位自行设立和管理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建立单一账户体系,将政府所有财政性收支全部纳入单一账户体系进行核算、反映和管理,预算监督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这一制度改变的只是管理方式,并没有改变部门或单位对预算资金的“三个权限”,即不改变单位或部门经人大批准的各类财政性资金、经费的数额和指标的支配权、使用权和开支审批权。
成立财政资金集中支付中心
在日前召开的财政资金集中支付工作动员大会上,大朗镇委副书记、镇长莫厚良强调,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实行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为这是加强财政收支监管、提高财政支付透明度的政策需要,是解决当前行政事业单位、部门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的需要,是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转,规范单位收支行为,进一步健全财政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的重要措施;各部门、单位务必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的各项工作,镇财政分局必须加强管理,严把财政资金审核关,支付中心必须认真细致做好集中支付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为了加强对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的管理和实施,大朗镇专门成立了镇财政资金集中支付中心,配备了6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办理镇财政资金集中支付业务,并进行相关的对账、记账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大朗镇财政资金集中支付将在9月1日开始,届时将由镇财政部门通过财政账户体系,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的形式,将财政性资金直接拨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最终用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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