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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镇加强社区(村)干部廉政教育
来源:东莞日报 作者:东莞日报 日期:200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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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8月14日,大朗镇召开社区(村)干部廉政会议,大朗镇委委员、纪委书记、镇人大副主席傅振华强调,根据《东莞市村(居)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和《东莞市村(居)干部廉政承诺制度》,凡是新上任的“村官”都要填写廉政承诺书。

  据介绍,廉政谈话和廉政承诺制度是今年市委市政府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创新举措。谈话制度分为集体廉政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其中集体廉政谈话一般安排在村(居)换届后新一届干部上任初进行,平时可以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等专题活动进行,参加对象为全体村(居)干部,主谈人为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人或纪委书记,内容涉及党的宗旨教育和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教育。此外,谈话内容由相关部门做好登记保存,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承诺制度重点对象是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以及村(居)两委成员,采取公开方式,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承诺对象就廉政建设向全体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作出公开表态和承诺,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秉公办事等。公开承诺后还要填写廉政承诺书,在本村(居)公布栏进行公示,同时存入个人档案,承诺时间一般安排在新一届村(居)班子上任之初。

  这两项制度对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村(居)干部的教育管理,增强村(居)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无疑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在会上,傅振华要求,在当前的形势下,新任的社区(村)干部必须学会用制度约束自己,签好廉政承诺书,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同时,他还希望村官们在工作生活中做到防微杜渐,不要做违法乱纪的行为,要做一个勤政廉政的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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