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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辉在大朗调研《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时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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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日报 作者:东莞日报 日期:2008-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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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辉带队的调研组一行,到大朗镇调研《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镇劳动部门和企业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情况、意见和建议,并强调,企业要规范用工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大朗镇委委员陈根照和大朗劳动分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调研活动。
调研组一行就《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劳资关系的新变化、新情况以及对这些变化和情况有何应对措施以及《劳动合同法》对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有何推动作用等问题,征求了大朗镇劳动部门和企业的意见,与会人员纷纷就相关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据悉,此次的调研活动主要是为国家近期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省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提供有益的立法参考意见。同时,也为我市正确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提供建设性意见。
陈国辉充分肯定了大朗镇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取得的积极成效。他表示,《劳动合同法》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体现了对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保护,对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陈国辉就企业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提出要求,希望企业全面、准确地理解《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实质,遇到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和咨询;希望企业积极适应新的法律规定,更加关注职工权益;希望企业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希望企业在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和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等方面,更好地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陈国辉要求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指导,及时出台配套措施,解释相关政策问题,使这部法律得到全面遵守和正确实施;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和引导用人单位守法经营、依法用工,广大劳动者自觉履行义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利。同时,要注意保护企业正当利益,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树立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社会形象,努力营造投资创业的良好环境。
参加座谈的企业代表表示,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共同创造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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